中央紀委監察部官網9日傍晚發佈消息:中央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魏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。這條消息像重磅炸彈一樣迅速引爆輿論圍觀。官倒不大,在省部級官員之類“大老虎”倒下一堆的語境下,“紀檢監察室主任”只能算只大蒼蠅,引人註目的是其“紀檢幹部”的身份。紀委清理門戶,把紀委的官員給辦了,這種自我凈化的反腐努力贏得了輿論認同。
  一個細節很有衝擊力,魏健是從中央紀委大院的辦公大樓被帶走的——這傳遞了一個清晰的信號,反腐沒有禁區和盲區,紀委不僅查別人,紀委本身的權力也在這個“制度籠子”中受到約束,中央紀委的官員當然也不例外。這樣的場景不僅觸動了輿論,更讓紀委幹部“震撼”,有不少紀委內部人員稱,這是活生生的警示和提醒。
  這場“以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”的反腐風暴中,紀委成為輿論關註的重點,“一日辦數貪”的反腐節奏在使紀委贏得了極高聲望和美譽的同時,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一些質疑:紀委監督和調查別的官員,那誰來監督紀委呢?畢竟,紀委官員也是人,也會面臨貪腐的誘惑,“辦案權”更是一種可能被用來尋租的權力,負責辦案的紀委官員如果腐敗了,誰來監督和查處呢?
  實際上,在既有體制下,這樣的質疑一直縈繞在國人心頭。力度越大,風暴越緊,人們心中的這種疑問可能會越強烈,焦慮於這種“反腐權”會異化成另一種在制度的籠子外張牙舞爪的權力怪胎。當年國家審計署颳起審計風暴,很多部門被審計出問題後,原審計長李金華及審計署受到過同樣的追問:審計署審計別人,可誰來審計審計署呢?
  再設一個部門去監督紀委嗎?誰有腐敗可能就設一個機構派一個人去監督他,可疊床架屋的機構延伸只會進入一個死循環。既有體制下,這樣的追問貌似無“解”。不過紀委一系列清理門戶的動作,正是想通過個案上的推進和制度上的改革尋找到一個突破口,找到一個制度之“解”。中央紀委官員魏健被調查,正是這種求解的努力,讓公眾相信紀委有自我凈化的能力,中紀委不會縱容系統內的腐敗官員。
  實際上魏健並不是第一個受到調查的紀檢幹部,此前已有包括金道銘、申維辰、謝克敏等多個與紀委相關的高官受到調查,魏健的特殊在於其多年在中央紀委最為核心的案件查辦部門工作。
  有人將此案稱為“紀委自己監督自己”的典型案例,其實這樣的解讀未免過於簡單。“自己監督自己”是人治思維,還需要依賴人和組織的道德自覺,去曝光家醜。其實並不是“自己監督自己”,而是制度的正常運行。在這種制度中,魏健並不是一個置身於制度之外的“自己人”,而是一個與其他部門的官員一樣受到監督的官員。他涉嫌違紀違法,腐敗線索進入調查視野,制度運轉起來後,會與其他官員一樣受到同樣的調查和追究。
  魏健受到調查,很大程度上並不是體現中央紀委“嚴管自己的幹部”的道義形象,而是制度在正常運轉,面對紀檢幹部違法違紀,制度沒有失靈,沒有誰享有免於監督的特權。紀委不是一個凌駕於制度之上“專查別人”的機構,本身也在制度監管之下。
  紀檢幹部出問題,紀委不會放棄一次通過這樣的典型來證明紀委“打鐵還須自身硬”的機會。實際上,中央紀委一直試圖在改革紀檢體制上有所作為。  (原標題:“誰來監督紀委”的拷問並非無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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